• 江苏悦达技工学校学生成绩考核制度
  • 发布时间:2016-1-13 9:29:21 点击次数: 1117次
  •    学生成绩考核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,它除了作为评定学习成绩进行学籍管理的依据外,还在于帮助学生复习、巩固所学知识,检查教学效果,改进教学工作。因此抓好这一环节对于保证成绩信度,提高教学质量,培养学生的良好学风,具有重要意义。

    一、 学生成绩考核

    1、 学生各学期所学课程,必须按教学计划规定参加考核。考核总成绩包括实践考核(含作业、设计、小测、演讲和期中考试等)和期末考试两部分。其中期末考试成绩占80%,实践成绩占20%

    2、 学生必须按时交作业和实践报告。学生缺课时数、缺作业或实践报告达25%以上者,不得参加该门课程考核,成绩按不及格处理。是否给予补考机会,由学校视其具体情况研究决定。

    3、 学生考前生病不能参加考试,必须持医院证明,经教务主任批准。除此之外不参加考试者,一律按旷考处理。

    4、 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实行教考分离。

    二、 试题

    1、 考试内容应根据教学大纲和课程考试大纲基本要求来确定。期终考试应覆盖本学期所要求的全部内容,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,着重能力培养,引导学生把精力放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上。考题除包括基本题目外,应有灵活应用题与综合题。试题要难易适度,有一定梯度,以便评出不同程度学生的不同水平。

    2、 期终考题要同时出两套难易程度和份量相同的试卷(AB卷),一套用于期终考试,一套用于补考,期终考题由教务处决定。考题要附参考答案及各题的分数分配,经教务处审定后,由出题教师用黑色碳素墨水抄写在标准考题纸上,迹要整洁、清晰,确保正确无误。出卷教师必须于考前二周将(AB)卷、答案及《试卷审批表》同时交教务处,手续不全或未按规定办理者,不予安排印刷。

    3、 在试题的拟稿、审定、印刷、保管等多个环节中,应注意保密,各个环节必须有专人负责。如发现有泄露试题情况,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。

    4、 对学生的考试资格,应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,严格审查。并于考前一周将不得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及平时成绩交教务处。

    三、 成绩评定

    1、 课程成绩的评定,应按事先确定的评分标准严格掌握,阅卷教师不得拆除试卷订线。统考课程的阅卷,一般应采用按题分工负责、流水作业的方式进行。评卷教师不得透露评卷情况。阅卷后按一定比例评定出学生学期成绩总分,交教务处统一向学生公布成绩。

    2、 应做好试卷分析工作,包括考试质量的数据分析和教学方法的改进意见和建议。课程组教师应根据本专业学生的考试成绩、考试中存在的问题,进行认真总结,提出改进措施,并将主要问题与措施报教务处。